藥物名稱:鹽酸吉西他濱 gemcitabine hydrochloride
商品名:澤菲
藥物類別:抗代謝藥
分子式成分:2-脫氧-2,2-鹽酸二氟脫氧胞苷(β-異構體)
藥理毒理:
本品是細胞周期特異性抗代謝類藥物,主要作用于DNA合成期的腫瘤細胞,即S期細胞,在一定條件下,可以阻止G1期向S期的進展;它對各種培養的人及鼠腫瘤有明顯的細胞毒活性,其抗癌活性與抗藥的方式有關,如每天給藥會導致動物死亡,而抗癌活性很少,當每3~4d給1次藥,在非致死量時,對鼠的多種腫瘤均有很好的抗癌活性。吉西他濱作為一種前藥在細胞內是脫氧胸苷激酶磷酸化的良好底物,在酶的作用下轉化成下列代謝物:吉西他濱一磷酸鹽(dFdCMP)、吉西他濱二磷酸鹽(dFdCDP)和吉西他濱三磷酸鹽(dFdCTP)其中dFdCDP和dFdCTP為活性產物。dFdCDP抑制核糖核苷酸還原酶,從而減少了DNA合成的修復所需的脫氧核苷酸的量(尤其是dCTP),低水平的dCTP逆轉了脫氧苷激酶正常的負反饋抑制,導致dFdCTP更多的積聚。同時dFdCDP抑制了dCTP誘導的脫氧胞氨酶對dFdCMP的脫氨作用,且dFdCTP直接抑制脫氧胞苷脫酶,從而使更多的dFdCMP轉化成活性代謝物dFdCMP的脫氨作用,且dFdCTP直接抑制脫氧胞苷脫氨酶,從而使更多的dFdCMP轉化成活性代謝物dFdCDP,dFd-CTP而dFdCTP則與dCTP競爭結合進入DNA鏈,插入至DNA鏈中脫氧胞苷的位點,并允許鳥苷與其配對,吉西他濱分子就被此鳥苷“掩蔽”使其免受核糖核酸外切酶的移除修復,然后DNA鏈合成停止,進而DNA斷裂、細胞死亡。
臨床評價:
非小細胞肺癌的罹患率約占全部肺癌的75%~80%,采用本品單一藥物或合并其他藥物治療無法手術的非小細胞肺癌時,整體反應率為14%~58%,如果單獨使用本品,約18%~26%的患者會呈現客觀的療效反應,反應期為3.3~12.7月,存活期中數為6.2~12.3月;本品并用順鉑的療效更好,反應率為26%~54%,存活期中數為10.4~15.4月,某些研究治療1年后仍有35%~61%的患者存活,非小細胞肺癌的主要疾病癥狀如咳嗽、吐血、肋膜積水,改善率為22%~89%。此外,由第一軍醫大學南方醫院、上海醫科大學腫瘤醫院、北京協和醫院等5家醫院組成的臨床研究協作組,對本品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療效及毒性進行驗證,共入選69例非小細胞肺癌患者,分為本品單藥治療組(21例)與本品全并順鉑治療組(48例),研究結果表明:西吉他濱單藥治療組中19例能評價療效,6例獲PR(31.5%),總緩解率31.5%,中位存活期為4.4月。本組病例不良反應輕微,僅5%患者發生Ⅲ度的白細胞下降及惡性嘔吐。對照組中41例可評價療效,23例獲PR(56.1%),總緩解率56.1%中位存活期8.8月,主要不良反應為骨髓抑制和惡性嘔吐,約1/3患者分別Ⅲ~Ⅳ度的惡性嘔吐和骨髓抑制。據國外報道,除非小細胞肺癌之外,吉西他濱還對胰腺癌呈現客觀的療效。在一項與胰腺癌相關的研究中,以臨床效益反應作為主要的療效指標。當患者持續4周以上出現1種以上的臨床改善(疼痛程度降低一半以上、止痛劑使用減少一半以上,日常生活能力與體重增加)且其他項目都沒有再惡化時,即被認為具備臨床效益反應。該研究以吉西他濱(G組)或氟尿嘧啶(F組)做為第一線治療,兩組各63例。符合上述標準之臨床效益反應者,G組有14例(22%),F組有3例(5%)。中數存活期G組為6個月,F組為4個月。1年以后,G組有18%的患者存活,F組只有2%的患者存活。
藥 動 學:
本品在靜注后,很快分布到體內各組織,輸注時間越長,分布體積就越廣、越深入,半衰期也就越長。在短時間的輸注下,本品的t1/2約為32~94min;在結束輸注5min內,本品的血漿峰濃度為3.2~45.5μg/ml;本品僅有少數與蛋白質結合,能被胞苷脫氨酸在肝臟、腎、血液和其他組織中快速、完全的代謝,只有不到10%的原藥與代謝物從尿中排泄;它的總清除率為29.2~92.2L/(h.m2)與性別、年齡有關(個體差異為52.2%)。
適 應 證:非小細胞肺癌、胰腺癌、膀胱癌、乳腺癌及其他實體腫瘤。
不良反應:
①血液系統:有骨髓抑制作用,可出現貧血、白細胞降低和血小板減少。
②胃腸道;約2/3的患者出現肝臟轉氨酶異常,多為輕度、非進行性損害;約1/3的患者出現惡心和嘔吐反應,20%的患者需要藥物治療。
③腎臟:約1/2的患者出現輕度蛋白尿和血尿,有部分病例出現不明原因的腎衰。
④過敏:約25%的患者出現皮診,10%的患者出現瘙癢,少于1%患者可發生支氣管痙攣。
⑤其他:約20%的患者有類似于流感的表現;水腫/周圍性水腫的發生率約30%;脫發、嗜睡、腹瀉、口腔毒性及便秘發生率則分別為13%,10%,8%,7%和6%。
用法用量:
①成人使用本品推薦劑量為1000mg/m2,靜脈滴注30min,1次/周,連續3周,隨后休息1周,每4周重復1次,依據患者的毒性反應相應減少劑量。
②65歲以上的高齡患者也能對品很好耐受,不需要調整劑量。
注意事項:
①對本藥過敏的患者禁用。
②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避免使用。
③肝、腎功能損害的患者應慎用。
④與其他抗癌藥配伍進行聯合或者序貫化療時,應考慮對骨髓抑制作用的蓄積。
⑤滴注藥物時間的延長和增加用藥頻率可增大藥物的毒性,需密切觀察,包括實驗室的監測。
⑥本品可引起輕度困倦,患者在用藥期間應禁止駕駛和操縱機器。
規 格:0.2g/支
生產單位:江蘇豪森藥業